台中一名林先生投訴,日前到汽車展示中心,沒注意到前方落地窗玻璃,直接一頭撞了上去,沒想到整面玻璃碎裂,割斷他的右手肌腱,右手掌都沒辦法施力,林先生不滿,為什麼輕輕一撞,展示中心的玻璃竟然就破了,事後向車廠求償一年的工作損失將近40萬,但車廠解釋,原本答應要賠償5個月工作損失和醫藥費近20萬,但對方堅持要求40萬賠償,因此調解失敗,只好對簿公堂。
晚間8點半,林先生走進汽車展示中心,沒有注意到前面的是玻璃,不是門,一頭撞了上去。碰的一聲,整面玻璃竟然應聲破裂,裡頭客人工作人員全被嚇壞,大家衝上前幫忙拿衛生紙,叫救護車。
當事人林先生:「握不太緊,我會握不太緊,會不自覺地就是會一直這樣子抖。」
意外發生後,林先生右手縫了8針,因為肌腱被割斷,受傷後前半年右手幾乎沒辦法使力,還因此丟了工作。
當事人林先生:「受傷後前半年,手是完全沒什麼力的。」
意外發生在2013年6月,林先生因為車子被撞,送到車廠維修,質疑車廠玻璃門,怎麼可能輕輕一撞就破裂,害得他他神經受損,可能遺留永久性手部麻木疼痛,影響勞動力,要求賠償工作損失,一年大約40萬元。
當事人林先生:「他們跟法官說,他們並沒有規定營業場所要用多厚的玻璃,所以你今天在我們那出事自撞跟我們是一點關係都沒有的。」
林先生不滿,意外發生後,車廠推卸責任,前往車商展示中心,每片落地窗玻璃,實際測量大約都有1公分厚。車廠解釋展示廳玻璃,颱風地震都沒破,為什麼一撞就裂,他們也很納悶,但車廠都有公共意外險,也根據當事人的保險單據,賠償5個月的工作損失和醫療費將近20萬元,但當事人要求賠償一整年損失,雙方調解沒有交集,加上對方提告,將交由法院審理。
TVBS網路新聞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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