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涉嫌詐保遭起訴,一審判有罪,經過8年判決大逆轉!2007年12月台商林宏霖到大陸旅遊,吃烤肉串時被竹籤戳瞎,回台後請領旅遊保險2900萬,但保險公司發現林宏霖事發前一個月內,連保6家保險,有詐領保險金的嫌疑,一審判他有罪,但後來案情逆轉,法官認為新北市刑大著手調查,施壓共犯指證林宏霖詐保,以包養小三做為威脅,還把應訊光碟弄丟,證據有瑕疵現在改判台商無罪。
戴著帽子,頭壓得很低很低,他是60歲台商林宏霖,涉嫌戳瞎眼睛,詐領2900萬保險金,被檢警抓包起訴,法院一審判決有罪,但二審法官大逆轉。
記者vs.台商林宏霖:「會不會覺得很後悔?是經商失敗嗎?」
林宏霖2007年12月在大陸贛州人民廣場吃烤肉串,突然被人從後方撞擊,竹籤插進眼睛,左眼報廢直接摘除,由於眼球摘除屬於重大傷殘,嫌犯回到台灣請領旅行平安險近2900萬,保險公司卻發現林宏霖事發前一個月內連保6家保險,有詐領保險金的嫌疑,警方逮捕林宏霖以及3名共犯,他們也說嫌犯經商失敗積欠千萬債務。
時任新北市刑大發言人林家倫:「趁地陪不注意的時候,把羊肉串刺入自己左眼球。」
當時新北市刑大著手調查,但高等法院法官認為,警方施壓一名楊姓共犯指證林宏霖詐保,涉嫌威脅利誘,不當取供,另外警方將一名吳姓共犯的應訊光碟搞丟,證據有嚴重瑕疵,因此改判4個人無罪,新北市警方強調,有使用偵辦技巧但絕對沒有施壓逼供,千萬保險金峰迴路轉,林宏霖得以獲得理賠對此保險公司會再提民事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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