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獨家/「擋我做生意」怨攤販未留走道 婦氣呼巴掌

記者 林耿賢 / 攝影 陳儒桓 新北市 報導
發佈時間:2015/06/11 18:23
最後更新時間:2016/06/29 09:35
擺攤糾紛,呼人巴掌!新北市淡水市場,一名婦人把自己賣粥的店面,前面分租給賣五金的老闆做生意,但她不滿五金老闆,沒有留下走道給客人出入,雙方談不攏,爆發口角衝突,先是打了賣五金的老闆,就連勸架的人也被打巴掌。
 
 
賣粥老闆娘vs.五金老闆:「我年紀那麼大也沒被打過耶!你做了什麼你說!你做什麼你說啊!叫警察來啊!叫警察來!」
 
菜市場鬧哄哄,不是在叫賣,而是上演全武行。
 
賣粥老闆娘vs.五金老闆:「是他租的耶!對啦!他租的沒錯啦!你做什麼啦!你做什麼啦!你們大家都是流氓啦!」
 
連叫帶罵,過程還動手動腳,穿著紅色衣服的婦人,情緒很激動,先推身粉紅色衣服男子一把,再推黑衣男子一巴掌,事情發生在淡水菜市場,衝突起因攤位進出問題。
 
隔壁攤販:「屋主就是因為他(攤販)擋到正面,沒有留通道給她後面可以做生意,兩個就吵起來。」
 
真相大白,原來是為了走道擋路大打出手,事發攤位原本賣粥的老闆娘平時把自己前面空出來的攤位,分租給別人做生意,但上個星期六攤位全租給賣五金的老闆販售鍋碗瓢盆,收取一個上午7000元租金,但因為沒有留下走道,賣粥婦人無法做生意,雙方協調不成才會大打出手。
 
記者林耿賢:「以淡水市場來說,發生事情的這家攤商算是這裡的黃金地段,所以租金相對的也是比較高。」
 
市場攤販:「租的人他是租全間,就等於他左右邊都租了,所以正常我們做市場的概念就是,我們租全間表示,他連這邊(走道)都會擋。」
 
擺攤不僅有潛規則,一般還會規範插頭一個要50元,有些不能賣炸物、賣海鮮,也有規定不能使用麥克風,就連楚河漢界也要畫得清楚,黃金攤位為了走道問題大吵,但畢竟彼此都是做生意賺錢,事後沒多計較,只是在租攤位前有些眉角還是要先探聽清楚,免得糾紛上演。
 
#淡水#市場#糾紛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2437

0.0398

0.2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