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袁先生,把車借給朋友後,卻收到法院的傳票,指控他隨意冒用「楊哲源」的名字簽交通罰單,涉嫌偽造文書,當事人喊冤,法官開庭,找來車主要求寫下包含「楊哲源」3個字的成語,才發現這3個字和罰單上的字跡完全不同,調查之後,才知道原來是當初借車的朋友違規被抓,擔心被責怪,隨意寫下別人的名字。
開車闖紅燈,被警察開單,冒用別人的名字,卻害了借車給自己的朋友,惹上官司。
這起案子發生在去年4月,袁姓男子好心借車給朋友使用,沒想到對方因為開車違規,只好隨便冒用「楊哲源」名字來簽單,直到真正的楊姓男子收到1張罰單後,覺得很奇怪,向監理單位申訴,整起事件才曝了光。
為了找出是誰簽的單,法官找來車主和借車友人,並出了9句頗有玄機的成語考題,要求2人個別寫下包含「楊哲源」3個字的成語,結果發現車主的字型完全不同,反而是友人的字跡與罰單上幾乎一模一樣,這才還給車主清白。
板橋地院庭長樊季康:「有經驗的法官,他會以不動聲色的方式,那麼將這個關鍵的姓名,這個字把它拆開來,分別嵌入很平常的字句裡,那麼使被告不容易察覺,他在書寫的時候,去變更他書寫的方式。」
因為法官出題寫成語,讓原本莫名吃上偽造文書罪的車主,免除牢獄之災,同時也揪出了害他差點吃上官司的友人。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