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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掏空百億 幸福人壽前董座千萬交保

記者 吳欣倫 蔣紀威 / 攝影 陳宥翔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5/04/01 17:52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幸福人壽前董事長鄧文聰涉嫌掏空公司近百億,檢察總長顏大和特地交給特偵組偵辦,凌晨3點半,檢方聲請羈押,但上午9點,法院裁定1千萬元交保,鄧文聰重獲自由,但令特偵組傻眼的是,清晨召開羈押庭時,法官沒有通知蒞庭,無法及時抗辯;對此,法院表示,過程中打電話找不到檢察官,才沒通知開庭,院檢互嗆。


戴著眼睛、西裝領帶,幸福人壽前董事長鄧文聰,被檢方指控涉嫌掏空幸福人壽100億,向法院聲請羈押,法官上午9點裁定1千萬交保。律師火速送來支票,換取自由。

檢方調查,鄧文聰在民國97年從國民黨黃正一手中接任董座,但疑似把海外投資的錢,匯入自己私人帳戶裏面,導致公司和客戶權益受損,金額高達近百億。

檢察長顏大和特定交由特偵組偵辦,交保前一天搜索約談一整天,凌晨3點半向法院聲請羈押,法官火速閱卷,6點28分,打到特偵組刑事報到處,找法官蒞庭,但沒人接電話,北院7點,準時召開羈押庭,9點裁定結果出爐。

記者吳欣倫:「等了一整夜,檢察官的手機都沒有響,沒想到最後法院的通知,竟然是千萬交保,十分傻眼。」

:「法官還頻頻的請書記官,連絡法警盡快通知到特偵組檢察官,但是因為一直聯絡不上,所以才改由去跟北檢法警室聯繫。」

雖然刑事訴訟法並沒有規定,檢察官一定得在羈押庭出現,但特偵組表示,聲押時,就已經隨卷附上手機電話,相當重視這個案件,會等通知一起開庭,質疑法官裁定交保太草率,並立刻提起抗告。對此,台北地院,否認搞烏龍,強調過程中已經盡了「告知」的義務,沒有偏袒被告,是否重開羈押庭?交給高院決定。







 

#掏空#幸福人壽#鄧文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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