矯正署長吳憲璋朗讀嫌犯手寫聲明如下:
1.陳水扁可以保外就醫,比他嚴重的就不能保外,為什麼?因為我們是罪犯,活該關死,那阿扁不是罪犯嗎?身為一個國家元首,曾經當過律師的阿扁,難道不懂法律嗎?他都知法犯法,卻被你們說成政治犯嗎?既然阿扁可以保外,那就比照辦理,一視同仁,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2.現在一罪一罰,有人刑責是40幾年、50幾年,這是現在的法律,初犯,二分之一,就能報假釋,但是都關到三分之二才能准,累犯就更慘了,三振法案連報假釋的都不行,你們是官逼囚反,法律不是情、理、法,情已經不見了,理只剩下法官自由心證,獨裁的道理,他說你們有罪就是有罪,誰叫我們有前科活該,什麼是無罪推論,那就是說說而已,法官真偉大,既然你們要給我們關到死,那是不是該讓我們有自給自足的能力,做一個月的工作只有200元,連買內衣褲都不夠,還要靠家人接濟,我們活的尊嚴都沒有了,還要拖累家人,那就剩自殺和拚這條路了。
3.我沒有殺人,卻被判18年的殺人罪,18年對別人來講只是一個數字,對我來講卻是不甘心,我只是冰山一角,還有更多的受刑人跟我一樣心情,誰能幫助我們說話。
4.馬英九你雖然不是個好總統,但你卻是一個很好的法務部長,在你還有能力之前,救救這些受刑人吧,謝謝你。
5.三振法案該改一改了,給人一點希望好嗎?減刑為什麼只減微罪,重罪不減?你們是鼓勵大家做小偷、搞詐騙嗎?既然要減,為什麼不能一視同仁,講難聽一點,不是都是罪犯嗎?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