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嚴姓房仲業務員,上個月底遇上一位60歲的婦人,說朋友拿iPad抵債,自己用不到又急需現金,希望以半價出售,嚴姓業務員同情婦人,於是買下iPad,之後拿到東區的通訊行加灌程式,店家比對序號,發現這台iPad竟然就是店裡遺失的物品,當報警將把業務員移送法辦。
5月29日下午,60歲的婦人在通訊行外東張西望,所有店員都在忙無暇招呼,只見婦人拿起桌上的iPad看了看,隨手就往包包裡塞,踏出店門口時,包包裡露出iPad白色包裝盒的一角,幾個小時過去,婦人抱著iPad走進房屋仲介公司,要求櫃檯人員幫忙查詢價格,表示這是朋友欠錢,所以拿來抵債的,自己用不到也不會用,討價還價一番,原價24900的頂級iPad,嚴先生不到半價12000就買到。
嚴姓房仲業者:「因為她年紀一把了就是老老實實,所以我們就相信她,(通訊行老闆)有說明,那台電腦是由他們店裡遭竊遺失的。」
嚴先生委屈,自己好心怎麼沒好報,說是同情老婦人才會買,如果真知道是偷來的,怎麼會傻到回同一家店要求加灌程式和貼膜,還一眼就被通訊行老闆認出,這台iPad就是店裡失竊的商品。
店家報警,一等嚴先生來取貨,當場抓人,嚴先生說出了事發經過,暫時免除偷竊嫌疑,依法收受贓物者,可處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故意買偷贓物,則是5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併科1000元以下罰金,嚴先生後悔一片好心,惹來一堆麻煩,再也不敢為了撿便宜,搞出一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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