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華園的王姓團員,身上的金屬物到底有沒有可能是彈頭?儘管總團長和現場其他目擊者都信誓旦旦說,是被煙火所誤傷,但是警方卻非常謹慎,要等到檢驗報告出爐,才願意說明金屬物到底什麼?而TVBS記者在現場發現,舞台架設的位置和煙火施放點,距離僅僅只有30公尺,這麼短的距離,如果真的是煙火射偏了,舞台後台的演員們,確實很容易受傷!
17日晚間,明華園受邀表演「馬車伕與大捕快」,而在演出前,王姓團員在後台已經受傷。
宮廟人員:「那是炮的東西,哪有可能(是槍傷),他們在後面在化妝,真的是鐵片的東西。」
其他表演者都認定王姓團員是被煙火誤傷。記者何正鳳:「黑色轎車所停放的地方,就是當時舞台架設的位置,而記者所站的呢,是施放煙火的地方,兩者的距離差不多是30公尺。」
從高點看更清楚,煙火施放點距離舞台這麼近,煙火一有不慎,射入舞台後方,確實很容易造成傷害。
現場可以看到煙火施放的殘骸,有台灣製、大陸製的各式包裝,消防局表示,煙火施放前,廟方並沒有說有特殊煙火,按照規定並不用事前申請。
在今年7月,高雄小港也曾經發生廟會放煙火傷人的意外,當時他們使用的就是特殊煙火,但是因為沒有事前向消防局申請,事後被查到違反炮竹煙火管理條例,罰鍰39萬。
林園分局偵查隊長蔡岳同:「金屬物品我們經過,目前是送我們鑑識中心來做鑑定。」
由於煙火本身沒有金屬材質,王姓團員身上的金黃色金屬異物,到底煙火還是子彈,警方還要釐清,只是廟會施放煙火,只要合格的不必申請,但到底用的煙火合不合格,只有廟方清楚,讓熱鬧的廟會活動,還是危機四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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