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監視器拍樓上鄰居蒐證,法官認為,沒拍到房間裡面,不算侵犯隱私!今年1月,新北市一名陳姓婦人,檢舉住在樓上的廖姓鄰居,製造噪音影響居家安寧,之後自家露台就常出現垃圾,懷疑遭到報復,氣得在露台裝監視器,全天候對著樓上陽台,由下往上拍,鄰居認為隱私權被侵害,提告求償20萬元,但法官前往現場勘驗,認為監視器鏡頭往上,無法拍攝到房間裡面,判決提告的3樓住戶敗訴。
豪宅門禁森嚴,外裝富麗堂皇,家家戶戶都有獨立露台,原本是一家人使用的空間,這回卻有樓下住戶,在露台裝監視器,偷拍樓上鄰居。
誇張事件發生在今年1月,住在3樓的廖姓婦人驚覺,2樓的陳姓婦人,居然在陽台裝監視器,鏡頭就對著樓上,全天候錄影,報警提告,2樓反控,說3樓經常使用運動器材發生噪音,他們向管委會檢舉妨害安寧,同一天,露台出現垃圾,懷疑遭到報復,裝監視器搜證,才被3樓指控侵犯隱私,要求拆除監視器,並求償20萬。
法官勘驗現場,認定監視器由下往上,仰角斜拍,認為拍不到房間裡面,不算侵犯隱私。提告的3樓住戶敗訴,對於官司結果很低調,事發後,2樓陳家為了避免爭議,也已經將裝來拍樓上鄰居的監視器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