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社團以「合法拍攝,偷拍不死」的標語,限定男生參加,吸引兩萬多人加入,裡頭分享的照片,大多都是清涼照片,甚至有從低角度拍攝女性朋友、高角度從領口捕捉的畫面,地點大都在公眾場合,法界人士表示,雖然頁面設定為不公開社團,但人數規模已經構成散播,而且,過於裸露的照片,可能違反「合理期待」的隱私權。
四個大字「偷拍不死」,標榜限定男性,女孩子不要加入,標籤就是「偷拍」,高達兩萬五千多人參加,社團裡的照片到底是甚麼?會員透露,都是偷拍女孩子、肩膀、胸口、腿的照片。
記者林韋龍:「偷拍社團裡面的照片,全都是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裡面拍下來的,或是公眾場所,這些人都有個共通點,而且他們被拍得不知不覺,而且放在網路上頭供大家瀏覽。」
民眾:「我覺得很不應該,甚至你用『不公開』這種方法,都是不對的。」
民眾:「我覺得不太適合,就是把別人的隱私公開在網路上頭,我覺得不太好。」
路邊走就會被拍照,當作成品在社團中分享,會員品頭論足,拍到很露的還會吸引很多個讚,不公開社團,難道就不算公開散布嗎?
律師潘兆偉:「人數上萬,我想已經是非常大的危害,偷拍人家的內衣、乳溝、事業線,這會觸犯刑法,無故以工具竊錄他人的身體部位,平常你的日常生活,比如說你搭捷運、等公車、去書店看等等,如果這樣被拍,然後放到社團裡,都有可能。」
捷運、辦公室、咖啡廳,整個城市都像攝影棚,換句話說,穿清涼一點就可能變成模特兒,但有些特定角度、捕捉內衣、底褲已經違反刑法,如果當事人知道拍攝者是誰,可以提告。
◤人氣精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