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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失!診所定電毯加溫 護扛責「停業」

記者 林君舫 / 攝影 王興堂 傅定華 新北市 報導
發佈時間:2014/07/16 15:29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女嬰被燙傷,衛生局調查結果,認定醫護人員有疏失,將停業1個月到1年,而診所因為督導不周,也將開罰最高25萬元,主要是因為護士在幫女嬰用烤燈保暖後,沒有再用體溫計測量,就直接在用熱敷墊保暖,結果造成新生兒二度燙傷。

衛生局vs.護理人員:「用毛巾。」

還原當時情況,發生女嬰燙傷事件,新北市衛生局到診所稽查,護理人員解釋,因為女嬰體溫偏低,所以改用熱敷墊,鋪上一層層毛巾,最後在把小女嬰放在上面。衛生局vs.護理人員:「這邊放上去這樣子。」

當時溫度設定45度,15分鐘後自動斷電,但衛生局發現,診所用的這款「電毯」,正確名稱叫做「熱敷墊」,只能熱敷,不是用來取暖,說明書上第一條也載明,不能使用在嬰兒身上,但護理人員卻無視,使用完烤燈後,也沒先測量女嬰體溫。新北市衛生局科長顏忠漢:「使用電熱毯之前,並沒有再用體溫計量測嬰兒體溫,直接用手去觸摸嬰兒的皮膚,就認為她的體溫沒有回復到36.5度以上。」

認定醫護人員有疏失,衛生局依法處分停業1個月到1年,診所也因為督導不周,最高處25萬元,而診所發聲明坦承,護理人員不知情,誤用電毯造成傷害,願意承受一切責任。但有皮膚科醫生指出,女嬰15分鐘內二度燒燙傷,這溫度,恐怕不只45度。

皮膚專科醫師黃政傑:「45度是真的需要比較長的時間,那我們比較有知道的是說,像6、70度的話,你可能接觸5分鐘以上,你還是有燙傷的可能性。」

實際拿熱敷墊測試,依照女嬰當時情況包裹五層,用手壓在尿布上模擬體重,熱敷墊45度定時15鐘,實測皮膚上體溫32.8度,比人體溫度還低,之後用65度加熱15分鐘,結果超出體溫計42.9度的最高極限,如果,長時間接觸新生兒的稚嫩皮膚,恐怕造成傷害。

是否溫度設定有錯,還是電毯釀禍,還得調查,但規模不算小的婦產科,怎麼會規定護理人員,使用電毯幫出生嬰兒保溫,是不是有錯誤的規定,造成女嬰傷害,診所難辭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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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嬰#燙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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