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婦人指控,任職於台南市環保局清潔隊的單身哥哥,去年執勤時身體突然不適身亡,家屬代為請領死亡給付,卻被要求得先證明,戶口名簿上清朝出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已經死亡,算一算年紀至少120歲,比金氏紀錄已經死亡的人瑞還要長壽,因此家屬痛批,行政機關實在欺負人。
手中拿著文件,婦人黃玉蘭表情很無奈,因為在台南市環保局清潔隊工作的哥哥,去年上班途中倒地身亡,家屬想提領喪葬補助,卻還得傷透腦筋證明,清朝出生的祖父母不會出面領錢,才能申請。黃姓婦人妹妹:「我爸爸民國前出生的啊,那他爸爸媽媽更早呀,想也知道他們找不到的啦。」
原來問題出在黃姓婦人的父母,當初隨政府來台,因為不忘本,就算不記得出生日期,還是請戶政機關人員,把祖父母、外祖父母登入戶籍,如果現在還活著,民國前一年出生的父親如果還活著,現在也都已經101歲,保守推估,清朝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至少120歲。
2003年,日本高齡116歲的本鄉老太太過世,才被列入金式世界紀錄,普通人都不可能活到的歲數,行政機關卻要家屬證明清朝親人已死才能領錢,也難怪家屬這麼不滿。台南市環保局局長張皇珍:「規定不是我們環保局決定就可以。」
環保局回應,按照勞基法、勞工保險條例,請領職災死亡給付、喪葬津貼還有遺屬年金給付,的受領順位是「配偶及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最後才是「兄弟姊妹」。
因此家屬可以依照民法請求分配遺產,或是訂定生前遺囑,來保障身後事,只是公務人員辦事如此不合情理,也難怪家屬會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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