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才發生有大學生到墾丁班遊,發生溺斃2死意外,現在墾管出訂出新的下水規定,先前是浪高超過2公尺就不能下水,現在縮短到浪高1公尺,遊客就禁止下水,只能有水上摩托車可以下水,許多民眾說,浪高1公尺只到成人的腰部,根本就是管太多,不過這樣的規定誰來把關,以南灣只有5名巡邏員來說,執行上恐怕也很困難。
在墾丁開心戲水,但遊客可要注意了,從27日開始,墾丁有新的制度要實施。TVBS記者何佳芸:「太多溺水意外,墾管處祭出新規定,只要浪高過1公尺就會插紅旗,提醒遊客趕快離開,只有水上摩托車可以下海,若浪高過2公尺,人和水上摩托車全面禁止下海,違者可罰3000元。」
海巡人員:「如果人站在沙灘上,這樣平視去,它的浪高跟我們眼睛看過去是平視的,那就是1米多以上。」
1公尺的浪有多深,下海測試看。TVBS記者何佳芸:「記者身高167公分,站在1公尺的海裡面約到腰部,若超過1公尺的大浪打來,就可能滅頂。」
未來墾管處還會針對遊客比較多的南灣放置雷達,更精準測出浪高,在辦公室就可看出海的高度,新規定實施,民眾反應兩極。記者:「對你們生意會有影響嗎?」水上業者:「當然也是會。」
遊客:「為了安全啦,這邊出了很多事情。」
業者怕影響水上活動的生意,不過現在就算是訂出1公尺禁止下浪的規定,但以南灣800公尺的沙灘只有5名管理員,該怎麼確實執行,恐怕還是個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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