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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醫療詐騙 徐乃麟賀一航「當證人」出庭

記者 張子銘 / 攝影 陳奇君 陳志忠 彰化 報導
發佈時間:2014/06/20 13:17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醫療詐騙集團主嫌林詠耀,謊稱可以治療癌症和慢性病,收取高額醫療費用詐騙3000多萬,檢警破獲後發現,主嫌經常主動接觸藝人、名人,透過幫他們免費治療打開知名度,其中藝人賀一航,就曾幫他拍過廣告代言,檢方以證人身份,約談他和徐乃麟等人到案說明,如果檢方認定,賀一航事前就知道代言的產品有問題,恐怕還得負連帶賠償責任。

記者:「乃哥可不可以簡單說一下?」藝人徐乃麟:「不用不用不用…你們這些無聊透了,走走走!」

大罵無聊透頂,藝人徐乃麟捲入醫療詐騙案,以證人身份到案說明,但看得出來火氣不小。記者:「當初怎麼會代言?」藝人賀一航:「沒有,沒有沒有沒有。」

相較於徐乃麟,賀一航顯得相對低對,為什麼受到牽連,原來醫療詐騙主嫌林咏耀,打著長壽集團名稱,到處辦說明會,謊稱能夠治療癌症和慢性病。

主嫌林詠耀:「賀一航得了大腸癌,你怎麼不去救他?如果你救他,你就出名了,我跟她講一句話,我說我不想出名,只是想把他的病處理好。」

嘴巴上說只想做善事,事實上卻是不斷接近藝人名人,幫忙治病,靠對方來增加知名度。藝人賀一航:「我打完針到現在比以前更健康,比以前更勇壯。」

藝人賀一航接受過治療,也幫他拍廣告,其他包括徐乃麟的媽媽、前立委廖本煙的太太和助理、前立委游月霞,也都曾經接受過集團主嫌治療,但事後證明,他的藥劑其實只是葡萄糖加生理食鹽水,根本沒有效果。

檢警:「這樣一劑用100c.c。」

檢方以證人身份約談相關名人,但根據公平交易法,藝人代言或是薦證式廣告,如果明知不實在仍然代言或薦證,就得負起連帶賠償責任,賀一航拍攝廣告,如果事前就知道藥劑有問題,恐怕就得負起相關法律責任。

#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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