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謝先生被鄰居寫字條指控,請他在半夜時輕關車門大門,還要他控制和女友炒飯時的音量,字條就貼在謝姓男子的住家大門,指控他的吉姓婦人還附註請房東代為轉交,讓謝姓男子感覺人格受辱,反控吉姓婦人妨害名譽。
字條上寫著要鄰居謝先生,在夜晚夜深人靜時,輕關車門、大門,電視音量轉小,最後一行還特別提醒炒飯的音量控制一下,受不了對面鄰居總是在深夜發出噪音,吉姓婦人就將這張字條貼在鄰居大門。附近鄰居:「有一次他們男女之間的嘿咻也是好大聲,還有那個搬東西,好像是故意要吵人的還是怎樣。」
附近鄰居指出凌晨1、2點,的確常常聽到男女炒飯的聲音,不過遭到鄰居指控謝姓男子看到字條火冒三丈,覺得人格受辱,反到警局控告吉姓婦人妨害名譽,原因就在於字條是張貼在大門上,還請房東轉交。附近鄰居:「三更半夜吵得聲音受不了,聽那個對面那個鄰居講說,幾乎啦,也有那個警察來過。」
不過律師認為吉姓女子沒有蓄意散佈的意圖,只是請房東轉交紙條,應該不會構成妨害名譽的罪嫌,謝姓男子的提告也不見得能夠成立。
◤人氣精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