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台大電機系林姓高材生,還沒畢業就吃上妨害電腦使用官司。一名賴同學報警,提告一位林同學「盜用選課帳號」,擅自幫別人退課,受害的賴同學說,畢業前夕,差點不能畢業,他發現有人到圖書館內登入選課系統,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大一同班同學,涉嫌把他選到的2門通識退掉,事件爆發,林同學向校方坦承犯案,觸犯妨害電腦使用罪,最高可處3年徒刑,併科10萬罰金。
週末假日的圖書館,早上人很少,電腦區只有3個人在上網,土木系大四的賴同學,一眼就認出黑色上衣的男生,是他大一同班已經轉到電機系的同學,賴同學指控,這位林同學擅自登入他的帳號,把課退掉,差點讓他無法順利畢業。
遭退課台大學生:「登入選課系統,查閱我的記錄,發現少了2門課,發現被退課之後,我就去找了IP記錄,發現是在圖書館一樓,那個時候我確定我人確實不在那裡。」
懷疑帳號被盜,會是誰呢?賴同學查出,對方用的是總圖1F的公用IP,事發時,現場只有3個人,1男、1女、1老人,另外2位他不認識,唯一認得的男同學,事後向校方坦承犯案,但課被退掉的賴同學,堅持報警提告。
遭退課台大學生:「我覺得這是我應該做的事,就算我原諒他了,這不是法律能夠原諒的事。」
從學期初選課,一直查到期中考,花了一個多月找嫌犯,賴同學用監視器和IP記錄報案,把別人課退掉的林同學,觸犯妨害電腦使用罪,最高可處3年徒刑,併科10萬罰金,高材生一時念頭偏差,讓自己還沒畢業,就留下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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