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我們沒結婚?登記沒宴客 舊法「無效」

記者 吳奕慧 / 攝影 班瑪旺嘉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4/04/21 18:59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到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竟然不算數,台北一名趙姓女子指控,擔任保險高階經理人的丈夫家暴,還狡辯外遇才能紓壓,她忍痛訴請離婚,沒想到丈夫竟反咬婚姻無效,法官也認為,兩人在97年新法上路之前登記,沒有發喜帖宴客,不等於完成結婚儀式,判決婚姻無效,趙姓女子哽咽表示,丈夫年薪千萬卻為了規避負擔撫養費,寧願讓孩子變成非婚生子女,對此,男方表示尊重判決。

當事人趙小姐:「他用被我推開的這手肘,往我背後猛捶,把我打趴在地上。」

101年這次夫妻衝突,讓趙姓女子狠下心,決定和丈夫離婚時,才知道10幾年的婚姻,竟然被法院認定是「不存在」,空姐愛上車廠技術員,婚紗照中兩人甜蜜融洽,卻好景不常,丈夫轉行到金融界發展順利卻外遇,兩人離婚,96年決定復合,二度登記結婚,趙姓女子指控,後來丈夫再度出軌又家暴,甚至翻臉主張兩人婚姻無效。

當事人趙小姐:「(他說)會不斷的外遇,是因為他要紓壓,這是他紓壓的方法,因為知道(有外遇)離婚官司,應該是打不贏,他就跟他的律師改打確認婚姻無效,同枕10幾年的先生,會這樣對我,也就算了,但他竟然是這樣對待自己的孩子。」

由於二度結婚是在96年9月,97年新法上路之前,法官認定當時還算是「儀式婚」,也就是說,必須要發喜帖宴客,還要有人見證才算完成婚禮,就算她提出當時在美式餐廳宴客的照片,親戚在場,但沒有布置、沒有父母到場、沒穿婚紗,像是家庭聚餐,判決婚姻無效。

當事人趙小姐:「(第一次)離婚沒有告訴大家,所以再次結婚的時候,就沒有需要告訴大家,所以我們只宴客了自己的家人,法官就覺得那是家庭聚會。」

語氣雲淡風輕,眼眶卻濕濕的,趙姓女子說要爭取監護權,以及一個月5萬的贍養費,讓小孩有好環境成長,他們的爸爸擔任過銀行區經理,現任保險公司高階經理人,年薪破千萬,但他否認不付贍養費、不愛小孩,尊重法院審理,只是雙方始終沒交集,官司持續纏訟,清官也難斷家務事。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

👉招財能量爆強的財富精油,還可抽Audi

👉偷做醫美嗎?臉怎麼亮成這樣

👉你有聽過洗髮精也要換季嗎?


◤EF海外遊留學專家◢

👉最後倒數! 暑假海外遊學團/營隊報名即將截止

👉半年/一年也可以「微留學」,高達6萬元折扣!

👉給自己一個遊學假期,同時提升語言及國際觀


#婚姻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0948

0.0340

0.1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