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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到飽沒龍蝦 拒吃刷退被控「霸王餐」

記者 陳和琳 / 攝影 陳書賢 顧守昌 台中-台南 報導
發佈時間:2014/03/11 17:08
最後更新時間:2016/07/04 17:20

台南一名張先生,帶一家5口到台中金典酒店吃龍蝦吃到飽,一進去才吃完一隻龍蝦,想排隊再拿,店家卻告知龍蝦已經全部供應完畢,張先生一家人當場拒吃,店家同意刷退,還要求張先生寫顧客意見表,留下電話姓名,事後張先生卻接到員警通知他說生,金典酒店指控他吃霸王餐,他覺得太誇張,金典酒店解釋,是內部溝通出問題,消保官說,客人吃不到龍蝦,要求退費合理,店家濫用個人資料,恐怕觸法。

肥美龍蝦剛蒸煮好,看起來相當誘人,台中金典酒店打出龍蝦吃到飽,造成炫風,有民眾從台南開了200多公里路,要來大快朵頤,結果吃了一肚子氣。投訴人張先生:「他(廚師)口氣不是很好,今天龍蝦就是沒有了,你可以去網站客訴啊。」

台南張先生,3月10日晚間,帶一家5口到金典酒店,6點現場候位,等到1小時40分,7點40分,終於輪到他們進場,刷卡付了7900元,7點50分,店家上了第一隻龍蝦,吃完後,張先生憑卡片,排隊領取龍蝦,等了10多分鐘,現場工作人員卻告知,龍蝦全數供應完畢,說好的龍蝦吃到飽,變成半小時就沒龍蝦,張先生覺得好瞎,氣到吃不下。

投訴人張先生:「他說那可以算我們沒有龍蝦的錢,單純自助餐1180元,我們不能接受,他說那不然算我們4個人的錢。」

顧客吃不到龍蝦,金典原本要求打折了事,最後同意客人刷退離開,沒想到張先生開車回台南路上,竟然接到派出所員警電話。投訴人張先生:「金典酒店指控我吃霸王餐。」

員警表示,確實接到金典酒店報案電話,店家出面澄清,是內部員工溝通出問題。金典酒店公關郭建志:「我們嘗試跟消費者聯絡,希望跟他道歉。」

金典酒店表示,當天同意顧客刷退,本來就不打算要求付錢,疑似是內部員工誤以為,客人沒付錢離開才報案,消保官表示,店家打著龍蝦吃到飽,卻讓民眾吃不到龍蝦,店家本該全額退費,顧客拒吃有理;店家利用顧客資料報案,涉嫌觸犯個資法,誣告吃霸王餐,民眾也可提出民事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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