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臨檢竟然要民眾脫衣搜身,22日凌晨,台北市警方在路口攔查車輛,聞到一名女子的車內疑似有K他命毒品的味道,要求對方配合搜查,女子也下車受檢,卻被帶到附近超商廁所全身脫光檢查,最後並沒查獲任何可疑物品,當事人不堪受辱,第一時間打110投訴,員警的回應竟然是「造成您的委屈,感到十分抱歉」。
半夜和朋友開車外出吃宵夜,黃姓女子被2名員警臨檢,竟然被要求脫衣搜身。當事人黃小姐:「基本上我是沒有遇過脫光檢查,所以我是第一次碰到這種狀況。」
原來當時警方在女子身上聞到K他命味道,懷疑她攜帶毒品,女警甚至帶著黃姓女子到對面超商廁所,要求脫掉全身衣物,包括內衣和內褲,讓她感到非常難堪。
更扯的是,事後她向110投訴,員警卻回應「造成您的委屈,十分抱歉」,但其實110接到類似電話,員警得到現場,陪當事人到分局了解狀況,才是正確處理流程。
TVBS記者王百櫻:「不管是走路、騎車或是開車,常會遇到警方臨檢盤查,民眾該如何自保自身權益?」
路上遇到臨檢,通常警方會要求民眾出示證件,但如果沒說明理由就要搜身或查看隨身物品,民眾可以拒絕,也能打110詢問執法程序,另外,只要沒犯罪事證,民眾汽、機車車廂內的物品,員警只能觀看,絕對不能動手搜索。員警vs.民眾:「請下車。」
只有在警方持有搜索票或有明顯犯罪事證才能搜身,員警適時體會民眾觀感,臨檢尺度才不會遭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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