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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緝犯把議會之花 研究室成愛的小窩

記者 魏嘉良 雲林 報導
發佈時間:2014/02/21 20:35

雲林縣議會竟然成了通緝犯把妹的地方,通緝犯簡俊平愛上議會女助理,女生長得非常漂亮,被稱為議會之花,她的爸爸是雲林縣議長機要秘書,和通緝犯交往後,把議會研究室當愛的小窩,每天開伙、叫便當,還住在裡面77天,直到最近爆分手才被發現,議長說,研究室等同議員宿舍,通緝犯自由進出,明顯在管理上有大漏洞。

自拍親密照,通緝犯簡俊平摟著女朋友,男的上半身沒穿衣服,女的只裹著一條浴巾,2人拍照地點就在雲林縣議會的議員研究室,女生是議會助理,長得非常漂亮,被稱為議會之花,女生的爸爸是議長的機要秘書。雲林縣議長機要秘書林海湖:「我要確認這個人,他說他住在311,我是問說他怎麼會有311的卡,我就打電話給某某議員,查詢311借給誰。」

女兒把通緝犯帶進議會,還在研究室同居,犯下這麼嚴重的錯誤,爸爸很低調,直說不知情,然後顧左右而言他,雲林縣議會議員研究室被通緝犯用來把妹,成了愛的小窩,不但每天開伙、叫便當,和女助理還住在裡面77天,直到最近爆分手才被發現。雲林縣議長蘇金煌:「研究室以後也要請各位議員多以配合管理上(限制)。」

議長被蒙在鼓裡,很生氣,38歲的通緝犯簡俊平,因為涉及打傷嘉義縣中埔鄉民代,被判刑5個月,去年9月5日未到案服刑,通緝中,逃亡期間他透過臉書把妹,10月初認識26歲的議會女助理,2人約見面,當晚就發生親密關係,之後女方認為警察不敢到議會抓人,讓通緝犯住進議會研究室,最近女方提出天天在一起很累,不願繼續見面,通緝犯被迫離開研究室,繼續跑路躲藏,懷疑女方另結新歡,憤而抖出議會成為愛的小窩的離譜情節。

#通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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