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有點誇張?花蓮民眾投訴,花蓮監獄戒護員戒護犯人到花蓮慈濟醫院就診,但怎麼沒有讓犯人在視線範圍內,也沒有將犯人銬上手銬腳鐐,而且過程中警察不斷聊天看電視,雖然監獄表示犯人一定都有上戒具,但坦承管理上有疏失,如果犯人趁機跑走了,誰該負這個責任?
兩名監所管理員,戒護一名受刑人來看診,但畫面怎麼看怎麼奇怪,不是應該好好戒護?但兩名輕管理員看起來神情鬆,眼睛還直盯著電視,時間長達10幾分鐘,而受刑人則是面對著玻璃門,直通醫院外頭,要逃亡不是不可能。
戒護科科長羅邦發:「如果我們戒護人犯帶出去,我們都規定這個人犯一定要、不能離開視線,而且必須在我們主管的掌控範圍之內,不能、絕對不能脫離視線,以免造成脫逃的可能。」
應該要在視線範圍內,但看看這兩個,一個靠著牆,完全背對受刑人,另一個雖然是側身,但注意力完全都在前方的電視機,一般戒護就醫的標準流程,犯人都應該要戴上戒具,也就是一定要戴上手銬腳鐐,如果是沒有行動能力,或者80歲以上的人,在特別的情況下,才可以不用銬腳鐐,但這名受刑人有上戒具嗎?
戒護科科長羅邦發:「可能民眾大概沒有看清楚,我們嫌犯戒護外出出去,不但是要施用戒具,我還會請我們的專員清自檢查。」
儘管有上手銬腳鐐,但如果外頭有人接應,受刑人還是有可能逃亡,管理上明顯有疏失,萬一真要讓受刑人逃跑,又有誰能負這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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