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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圓仔」當電子寵物 線上遊戲涉侵權

記者 王百櫻 / 攝影 高志宏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4/02/06 11:48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木柵動物園明星圓仔,模樣可愛,人氣超旺,但台北市政府發現,一家線上遊戲軟體公司,過年前推出新廣告,號稱「圓仔陪你萌闖江湖」,動畫裡的貓熊,不只會翻滾,還會倒立,模樣跟圓仔很像,台北市政府通知侵權,業者表示,目前已經把「圓仔」兩個字拿掉,改成「貓熊」,也會盡快向市政府申請授權,支付權利金。

圓滾滾的貓熊,不只會翻滾,還會倒立,甚至裝可愛哭哭。線上遊戲:「圓仔陪你萌闖江湖。」

趁過年期間,不少民眾喜歡打電玩,線上遊戲廣告,主打「圓仔陪你萌闖江湖」,為了吸引玩家上門,推出加入會員,就送圓仔當作電子寵物,但市政府表示,圓仔的長相,早就註冊智慧財產權,沒經過申請,不能隨便使用,看看廣告裡的貓熊,不論身型還是模樣,都和動物園圓仔非常相似,因此告知業者涉嫌侵權。

產發局工商服務科科長李昌輝:「模仿圓仔貓熊的動作,當然有涉及肖像權的侵權疑慮,公司表示,圓仔這個名稱已經拿掉了。」

產發局表示,遊戲廣告中的圓仔,是目前所有涉及侵權商品中仿真度最高的一款,業者表示會盡快申請授權,自從圓仔亮相後,從去年12月,產發局就開放營利授權,目前有多達60間廠商和市府配合,按照營利收費標準,單一商品售價的7%,再乘上製作數量,就是廠商要付的授權金,例如100元的商品,市府抽7元,做1萬件商品,就要付7萬元權利金,圓仔成了另類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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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仔#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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