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檢署兩名員工,疑似為檢察官更新電腦時,侵入個人帳號遭到查辦,被依妨害電腦使用罪起訴,不過這件事情傳開立刻成為話題,原因是地檢署資訊室,負責維修檢察官電腦,常要更新防毒軟體,每天都透過遠端施作,這樣被起訴的話,全國各地地檢署資訊室人員,可能每天都在觸法。
被起訴的兩個人滿腹委屈,他們是雲林地檢署資訊室員工,每天更新檢察官電腦,防止病毒,但現在被當成是駭客。資訊室員工:「來的時候就一直懷疑我們入侵電腦,他一直在懷疑我們在監控他。」
兩個人是在去年8月,用帳號登入一名檢察官的電腦,做任務變更設定。資訊室員工:「主任檢察官請假,他沒有設定代理人,有一個科長打電話給我們,請我們幫忙設定請假主任檢察官,設定他的代理人。」
資訊人員這個舉動,被檢察長林銹慧認為,影響到檢察官職務,也可能洩漏檢查情資,請示法務部展開調查。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郭志明:「兩位同仁沒有坦承犯行,無從為緩起訴處分,檢察官偵查終結,向法院提起公訴。」
起訴案件傳開後,立刻成為話題,有爭議的部分是因為資訊室負責檢察官電腦更新,每天都透過遠端監控,這樣被起訴,那麼全台地檢署資訊室人員,不就每天都觸法,雲林地檢署說,未來將規定資訊室只能做維修和更新,不能以帳號登入檢察官任務分派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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