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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店面不賣了! 屋主賠買家仲介767萬

記者 楊致中 / 攝影 李偉華 台北市 報導
發佈時間:2013/11/26 12:48

位在台北市永康商圈的「三進號自助餐店」顏姓老闆娘,前年委託房仲業者出售三角窗店面,當時以9188萬成交,但簽約隔天老闆娘反悔,賠償買家400萬,房仲業者事後追討4%仲介費,相當於367萬,婦人自認買賣沒有成功拒絕給付,雙方打官司,最高法院認為房屋已經完成仲介,也簽了約,必須支付仲介服務費,老闆娘房子沒有賣成,總共還得賠償767萬,她說就當是賭博賭輸了。

開了近20年自助餐店,顏姓老闆娘前年在仲介遊說下賣掉金店面,但簽約回家被孩子罵了一頓。自助餐店老闆娘顏太太:「我說房子簽約賣掉了,(兒子)他說啊神經病啊,又不缺錢你要賣房子幹嘛?我就醒了,那個晚上睡不著覺,我幹嘛去做這個傻事?」

15年前,老闆娘花3300萬買下37坪店面,前年7月委託房仲以1億2千萬賣房子,隔1個月,約定成交價9188萬,但簽約後反悔,隔天賠償買家400萬,房仲要求給付367萬仲介費,總共要賠償767萬,但老闆娘認為仲介費用太高了。

顏太太:「仲介費我不甘心啊。」記者:「為什麼不甘心?」自助餐店老闆娘 顏太太:「因為我被你設計,我又沒有買賣成功,對不對?我給你1%的(仲介費),就是說你幫我做的服務費,因為我沒有成交啊。」

老闆娘說,房仲業者為了說服賣房子,簽約當天還來店裡幫忙,心軟才答應賣屋,但法官認為從看房子到議價,再到買賣雙方簽約成交,賣家甚至頭期款都付了,老闆娘才反悔,已經來不及,加上雙方簽有買賣契約跟服務確認單,判決老闆娘必須賠償房仲367萬才能繼續開自助餐店。自助餐店顧客:「菜色多,然後每天會不同變化,而且價格滿公道的,還滿便宜的啊。」

這家自助餐店,在永康商圈小名氣,老闆娘當時以3千3百萬買下來,前年1坪漲到248萬,今年則喊到一坪300萬,可以賣到1億1千萬,比2年前賣房多了2千萬,就算賠了767萬,都還是賺,隨著捷運信義線通車,房價水漲船高,難怪老闆娘免對這樁賠錢生意,淡淡地說就當賭博賭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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