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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盯國會】想邀誰就邀誰?立院要官員備詢 惹爭議

記者 蔡祐吉 / 攝影 廖廣賓 報導
發佈時間:2013/10/21 19:28

【TVBS盯國會】系列專題之前為您報導了,藍綠立委堅持國會尊嚴,同仇敵愾砲轟行政部門,造成司法委員會議事空轉,今天行政部門依舊拒絕讓檢察官到立法院備詢,立委們卻不再阻擋議事,會議順利進行,這當中衍生的問題是,到底立法院邀請官員到院備詢的界線究竟在哪裡?資深記者蔡祐吉、廖廣賓的深入報導。

TVBS資深政治記者蔡祐吉:「立法院司法委員會今天再度重演上星期的戲碼,行政部門拒絕讓檢察官出席備詢,民進黨立委堅持這樣無法開會,整個委員會再次停擺,只是跟上次不一樣的是,上次朝野立委同仇敵愾,今天國民黨立委的意見已經出現悄悄的轉變。」

部分立委態度轉變的關鍵,在於他們認同檢察官不宜到立法院報告備詢的憲法精神。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立法院不應該自我矮化,但是立法院也不要自我膨脹,耗在這裡,行政權不讓,我們不讓,怎麼辦呢?」

但民進黨立委反對這樣的解讀,強調他們不是針對個案質詢檢察官,行政部門依照憲法不應該拒絕備詢。民進黨立委吳秉睿:「那立法院自我矮化,就廢掉就算了,以後檢察的獨立,獨立於國家之上啊。」

這起爭議引發的思考是,到底官員到立法院備詢的界線在哪裡?朝野都搬出至高無上的憲法與釋憲文,到底誰有理?

依據憲法67條規定,立法院得設各種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67條第2項又規定,政府人員除非因執行關係國家安全之軍事業務而有正當理由外,不得拒絕應邀到會備詢,惟詢問內容涉及重要國防機密事項者,免予答覆。

這是立委的尚方寶劍,也因此連總統夫人周美青過去在銀行任職時,都必須以法務室主任的身分到立法院備詢,相對地,前駐日代表許世楷因為拒絕到立法院備詢,引發立委的強烈反彈,不得不辭職以對,都是實際的例子。

但這次兩院爭執的大法官461號釋憲文則提到,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及其所屬公務員除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外部干涉之人員外,於立法院有應邀說明之義務,而參謀總長為國防部部長之幕僚長等文字,這當中的獨立行使職權字眼,就是法務部堅持不讓檢察官備詢的理由,而最後的參謀總長字眼則被民進黨援引為釋憲文的精神,僅止於針對參謀總長職務,雙方對釋憲文的認知截然不同,形成法律解釋的爭議。

不過這回立法院沒有繼續堅持所謂的尊嚴,主席民進黨立委吳宜臻最後仍裁定開始開會,妥協的決定讓議事不至於再度空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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