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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半判太輕」 遭偷拍女子將上訴

記者 林昱孜 / 攝影 陳儒桓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3/09/03 14:40

李宗瑞一審遭判刑18年半跟3年10個月,TVBS找到其中一名被害人,她透過律師表示這樣的判決似乎太輕了,就算175萬元的賠償金額也無法撫平她心理的創傷,原本檢方認為不論是否成立加重強制性交罪,李宗瑞至少涉犯16件性侵及偷拍,每罪仍可判刑3-10年,可合併執行20-30年,但最後卻判18年半,部分被害人難以接受,將會上訴到底。

緊盯新聞,李宗瑞一審宣判出爐,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18年,妨害秘密部分,則是判刑3年10個月,其中一名被害女子難以接受。

被害女子委任律師張立業:「被害人那麼多,結果法院定執行刑只定18年半,離檢察官所預估的20年都還輕,所以我們認為確實是偏低偏輕,所以我的當事人是絕對會上訴。」

175萬元的賠償金額,也無法撫平被害女子的心靈創傷,當時在無意識的情況下,被李宗瑞性侵還遭偷拍,一直到檢方傳喚,才知道自己成為其中一名被害人,氣得提告求償,如今判決出爐,就連一般民眾也覺得刑期過輕。

民眾:「其他事情我覺得應該是雙方的問題,但是偷拍的事情我覺得是很不應該,而且真的太多人了。」

民眾:「太輕了,要再久一點吧,他如果真的有悔意再出來會比較好。」

檢方認為,李宗瑞至少犯下16件性侵偷拍,每罪可判3到10年可合併執行20到30年,如今妨害性自主罪只判18年半,被害女子怎能接受,已經有人決定上訴到底。

#李宗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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