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阿拉夜店大火,引起各界關注夜店公共安全,內政部指示,住宅區內不能開設夜店,台中市政府展開清查,台中市內一共127間違法夜店,大約有91間在住宅區內營業,成了市府優先處理的對象,將優先斷水斷電;不過大火發生至今,半個月左右,到上午為止卻只拆了5間違法夜店,對照當初市長雷厲風行,堅持不合法馬上拆,效率有落差。
夜店阿拉大火之後,3月9、10日,拆除大隊強制拆非法酒店招牌,斷水斷電,原本台中市127間違法夜店,經過複查剩下91間,數量怎麼突然縮水,是不是放寬合法標準?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淇:「120多家是全部的部分,所以可能有一些是在商業區,重大違規的部分,是有91家。」
都發局違章建築科,3月份總共安排4天,執行強制拆除,但拆的是八大行業違章建物,而非公安稽查重大違規的飲酒店。記者(100.03.07):「這是裝飾牆嗎?」業者:「不是,不是…。」記者:「它封死了是不是?」業者:「沒有封死,沒有封死。」記者:「那怎麼打不開?」業者:「因為太久沒有用了。」
91間違法夜店,原本應該分批拆除,但自從3月10日拆除5間之後,市府靜悄悄,一間違法夜店都還沒拆。蕭家淇:「這要10天的時間全部清查,今天23日,我們就有4家要執行。」
副市長蕭家淇表示,目前拆除目標是住宅區內飲酒店,針對多次開罰,罰款甚至超過100萬的夜店,將先斷水斷電。台中市長胡志強(100.03.09):「如果政府決定,住宅區不能開(飲酒店),我們只好雷厲風行地執行。」
市長態度強硬,如果認定違法馬上拆,不過阿拉夜店大火發生至今,半個月過去了,住宅區91間違法飲酒店,到13日上午為止,卻只拆5間,效率有點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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