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訂房有陷阱 小心訂金有去無回
- 記者:程沐真,鄭光達
- 發佈時間:2004.06.18 12:42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 記者:程沐真,鄭光達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不知道您有沒有在網路訂房的經驗?一般來說,飯店業者會事先收取一筆訂金。萬一您無法住房想要退費,許多業者的做法是直接將訂金沒收,不過消保會今天強調,業者沒理由沒收全部訂金,萬一民眾碰到這樣的事情,可以找消保官申訴。</p>
上網訂飯店這樣的方式,已經成了現代人的好幫手。不過您注意到了嗎?飯店業者通常會附註這樣的條文規範,要您事先付出部分訂金,萬一您的假期無法成行,想要退房恐怕門都沒有。
民進黨立委張清芳:「如果不去的話,我可以把你可以轉讓給別人使用。」飯店業者:「轉讓給別人使用,對!」民進黨立委張清芳:「除了這個辦法呢,我如果要退費呢?」飯店業者:「我們沒有在退費耶!我們訂房不退費呀!」
消費行為明明還沒產生,飯店收受手續費到底合不合理?消保官這樣解釋。行政院消保會科長陳星宏:「依據消保法的規定,原則上如果說這個訂型化契約條款是因為消費者的違約而負擔顯著相當的賠償責任,根據消保法的規定,這是一個無效的條款,也就是說消費者本身根本不需要受到這個違約條款的拘束。」交通部觀光局王小芳:「這樣的費用是可以收的,但是我覺得要合理化。」
所謂的合理價格是多少?觀光局也沒個譜。只能提醒消費者在訂房之前,先把合約看清楚,免得惹上消費糾紛。萬一真的覺得飯店業者真的太不合理,不妨尋求消保官找出解決之道。</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