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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師性侵男童案 國賠4童1600萬


發佈時間:2011/02/25 11:23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台中市國小男老師性侵4名男童案,男老師被判刑19年9個月,受害家長提出首宗校園性侵國賠,台中高分院判決市政府和老師兩方各賠8百萬,一共1600萬,但這名老師已經坐牢,家屬怎麼去跟這老師要8百萬?受害家長希望市政府先代墊,再去跟老師求償,不要再折磨他們,但市府表明沒辦法,一切依照法院判決辦事。

4年前,台中一所國小男老師性侵4名男童,昨天台中高分院判決國賠1600萬,受害家長當初為了爭取國賠,去年9月還曾到議會,向胡市長陳情,卻爆發口角爭執;經過多次公聽會協調,到現在高等法院判決國賠,家長得知消息表示不會再上訴。

由於台中市政府和學校,已經先與家長8百萬和解,剩下8百萬,由謝姓老師賠償。家長:「如果它(政府)可以承擔所有的國賠金額,然後再替受害者家屬去進行求償,那我想它應該可以更保障到我們受害者家屬。」

家長認為謝姓老師現在入監服刑,刑期長達19年6個月,後續向他追討賠償金,還得和他持續糾纏,希望市府能夠出面幫忙。台中市教育局局長:「不太可能,因為這個也不是小數字,加害者在監獄裡面,他大概是不可能再負責(付賠償金)。」

台中市教育局局長說,要追回剩下800萬賠償金有難度,不過市府會再開會協調,有什麼方式可以幫助受害家屬;當年受害的孩子現在已經長大了,儘管性侵案爆發後,國小校長曾出面道歉,這名男老師也已經入監服刑,但大人世界姑息養奸,才造成4名孩子受到永久傷害。

#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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