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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地檢署宣布偵破一起非法販賣偽藥案,藥商利用藝人白冰冰、豬哥亮做廣告,在各大休息區、遊覽車上,吸引銀髮族購買,不過業者宣稱他們的藥絕對合法,只是產品標示出了一點問題,藝人代言也是經過對方同意,到底藥品真偽以及是否涉及冒用肖像權,檢調還要調查。
滿屋子200多箱藥品,市價超過6千萬,藥盒上還印有藝人白冰冰照片,左手拿著藥膏,右手豎起大拇指比讚,並附註濕疹、香港腳各種皮膚病,一瓶搞定,白冰冰就像個藥廠代言人。檢調人員:「嫌犯是說他口頭上,取得藝人白冰冰、豬哥亮同意,來幫他做廣告,可是事實上也沒有簽約,也沒有给付酬勞。」
藥廠營業處位在台中,外牆還有白冰冰跟豬哥亮看板,豬哥亮手裡也拿著同樣的皮膚軟膏,調查局指出藥商濫用藝人肖像,恐怕觸法,但業者說他們經過藝人允許,才做成廣告。業者:「(藝人)就只有拿個車馬費,意思意思,那是朋友義務幫個忙。」
除了藝人肖像爭議,產品也有問題,檢察官手上兩種包裝看起來一模一樣,連衛生署的核准字號都相同。檢調人員:「查獲的藥品,主要是核准的名稱跟他賣的不符。」
檢察官認為,藥商以合法字號掩護非法藥品,不過藥商出面反駁,他們只是產品標示出了問題。業者:「最主要的是說我的字太小,衛生署也有通知要改進,化驗成份沒有,CGMP會被吊銷。」
業者強調這絕對不是偽藥,檢方表示這間藥商以口耳相傳方式,在休息區、遊覽車上找老人家兜售,至於知名藝人有無幫忙代言背書,檢調還要深入調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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