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到小偷動用私刑,小心也可能吃上官司。台南一名竊賊,偷了滿貨車的鐵條,由於實在太醒目,民眾上前圍捕,其中居然有人合力,把這名嫌犯綁在電線桿上後報警,到場的警察看到這樣的情況,實在哭笑不得,檢察官表示,民眾不具有公權力,這樣綁人的行為恐怕涉嫌妨礙自由。
滿車子的鐵條,這就是嫌犯當時行竊的贓物,一名竊賊騎著腳踏車經過,恰巧看見這些值錢的鐵條全都沒有綁,順手偷了幾根,沒想到剛好被店家發現,當場逮捕,不過屋主實在太生氣,居然夥同其他民眾,把竊賊就綁在工廠門口的電線桿上,防止逃跑。
目擊民眾:「他就一直綁綁綁,一直轉轉轉,直到警察來趕快把來解開。」
嫌犯雙手被反綁在電線桿上長達10分鐘,員警到場看了哭笑不得,因為民眾不具有公權力,如果屬於逮捕綁人行為就是妨礙他人自由,但同時刑法也規定,民眾只要不涉及故意施暴或是過度舉動,制伏竊賊的行程還是都在法律保護之下。
警方:「一直把嫌犯綁著,直到警方來還沒有解開,沒有按照警方的指示處理,可能有違法之虞。」
親自逮賊的屋主,沒有一般人擒賊的憤慨,反而態度低調,原來他涉嫌綁人還差點涉及逮捕過當,差點惹禍上身,警方提醒也民眾別過度擔心,就怕未來路人拔刀相助的意願,會大大減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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