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吳姓男子,月前開車遭撞,酒測值驗出酒精濃度為0.1毫克,但他喊冤,強調自己絕對沒喝酒,且要求重測遭員警拒絕,氣得到醫院抽血檢驗,結果檢測值驗出為0.025毫克,等於根本沒喝酒,但仍需被函送法辦,所幸檢方最後裁定不起訴,還他清白。
就是這一張罰單,上面寫著酒測值0.1毫克,簡直把吳先生給氣炸了,因為明明沒喝酒,卻被檢驗出有酒精濃度。
吳先生:「結果它們酒測儀器吹出0.1毫克,我當下就反應說,第一個我已經2、3年沒有喝酒了,戒酒很久了,我就質疑有問題,我就說要不然拿一台重測,但他(員警)不要。」
既然沒喝酒,怎麼會被驗出含有酒精濃度,甚至還吃上官司?原來,吳先生去年開車前往公司途中,遭對向車輛擦撞,雙方到派出所作筆錄,肇事者酒精濃度為0,但他卻被檢出酒精濃度0.1毫克,他氣得當場質疑酒測值有問題,要求到醫院抽血檢驗,結果檢測值為0.025毫克,等於根本沒喝酒,兩者數據相差了4倍。
吳先生:「很離譜,真的太離譜,分局那邊檢測值為0,分局那邊測不到,可是在派出所那邊有測到,他(員警)一樣要把我移送啊。」
還好,經檢方裁定,採信醫院檢測報告,最後不起訴,總算還給吳先生清白;而警方表示,整個處理程序都符合標準,且檢測的酒測器是第534次使用,在合格範圍內,會發生這樣如此烏龍的事情,有可是酒測器的感測元件,隨著時間衰老,而影響準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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