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霸火車!沒趕上換列車 男子不讓開

記者 簡大程 李汪勝 宜蘭-花蓮 報導
發佈時間:2011/01/23 13:31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一名家住宜蘭的男子,在昨天下午4點的時候,要從花蓮搭車回宜蘭,他原本想買的是4點2分發車的自強號,但沒想到站務人員給他的是4點6分發車的自強號,雖然是同樣票價,但因為停靠站的數量不同,加上他特別搭計程車,想趕的就是4點2分的火車,沒想到,售票人員因為考量到旅客趕車的安全,給他下一班列車,讓這位先生氣得霸住火車,一腳踩在月台上,一腳踩在列車上,說什麼都不讓火車開走。

監視器畫面拍下的是男子買票的身影,好不容易趕到火車站,想搭16點02分的自強號,但卻拿到下一班車次的車票,讓男子氣炸了。霸車男子:「我坐上去的時候,才知道我搭錯車,我的車子被開走,我當然不舒服啊。」

男子認為售票人員賣錯票,氣得一腳踩著列車,一腳踩著月臺,僵持兩分鐘,不願上車,也不肯下車,而這樣的行為,已經影響行車安全,列車長出面制止,兩人發生肢體衝突。

列車長:「一直做出霸車動作,所以把本職的識別證拉扯掉了。」記者:「原本你是掛在胸口上?」列車長:「對,還有補票機的票據,也留在第五月台,掉在...掉在第五月台的軌道上。」

男子買票時已經是15點59分了,離16點02分發車的自強號只剩3分鐘,售票人員考慮到旅客的腳程,於是賣16點06分的票給他,沒想到男子卻覺得站務人員賣錯票,霸車抗議。

霸車男子:「我就說你要幫我處理啊,然後他(列車長)都不理我啊,我就說不然我要拍照投訴喔,但是他(列車長)都不理我啊。」

花蓮站運務主任許國強:「基於行走的時間,可能會來不及,安全的理由,徵詢旅客的意願,是不是搭下一班車16點06分的車,旅客也願意啊。」

說是男子早就接受搭下一班列車,沒想到卻差點演出全武行,男子經酒測高達1.02,衝動行徑已經違反鐵路法,可處100元以上、仟元以下的罰鍰,儘管罰鍰不重,但為了4分之差,竟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開玩笑,這樣的行徑讓人搖頭。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

👉能不能年中換Audi就靠這個

👉討論度爆表!精油精露保養你還不知道嗎

👉洗三天排水孔就超有感


#自強號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117

0.0456

0.1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