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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分局長撞人 找朋友頂罪

記者 鄭博暉 徐克誠 胡志成 高雄 報導
發佈時間:2005/09/16 07:13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高雄市前鎮分局副分局長沈隆錭,開偵防車撞傷機車騎士,事後找人冒名頂罪,遭到被害人識破,事件爆發,市警局連夜做出懲處,將沈隆錭由副分局長「平調」刑大技正職務。

轎車擦痕累累,擋風玻璃碎裂,十幾個鑑識人員全副武裝,又採指紋,又拍照,又錄影,連刑事組長都親自出馬。如此大陣仗不是重大刑案,車上留有一盒高雄市前鎮分局副分局長沈隆錭的名片,很尷尬,因為就是他開著這台警用偵防車,撞傷機車騎士。

高雄市警察督察長張林:「整個車禍的處理,沈隆錭他有處理,問題是他先下車關心被害人,等到救護車和派出所員警來了,他就離開現場。」

從車禍離開,不打緊,警方還是接獲肇事逃逸報案,才在保養廠找到肇事的偵防車。兩線四星的副分局長沈隆錭否認酒醉駕車撞人,沒想到最後跑出一個林姓男子到警局冒名頂罪,遭被害人識破。

高雄市警察督察長張林:「沈隆錭請蔣姓友人處理,蔣姓友人找甚麼人去和解,我們沈隆錭他不知情。」記者:「到底有沒有酒測?」高雄市警察督察長張林:「沒有!」記者:「為什麼?」高雄市警察督察長張林:「這是派出所員警的疏失。」

警察局否認沈隆錭酒駕,但的確有教唆頂替還涉嫌說謊,警察局長震怒,連夜做出懲處,沈隆錭從副分局長平掉非主管職的刑大技正,不過還是維持兩線四星,但若函送地檢署若起訴,可能將遭到免職。

#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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