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縣一名經營電玩店的角頭老大,2月遭心腹小弟開槍打死,嫌犯供述,是死者為了要詐領保險金,才要求他開槍,一時失手,才鬧出人命,一審法官裁定,認定是烏龍詐領案,所以判嫌犯14年徒刑,家屬不滿判刑太輕。
過完年團員沒兩天,卻被人槍擊慘死,留下老母親跟一對子女,作媽媽的已經受不了打擊,已經精神異常。
而警方當初現場勘查,發現死者遭20公分內近距離槍擊,一槍斃命,依照監視錄影器抓到嫌犯,供稱是死者計畫詐領保險金,請他開槍要假受傷,卻陰錯陽差出了人命。
嫌犯因此被法官判刑14年,死者家屬不滿,認為判刑太輕。死者姊姊:「我弟弟沒有保險,嫌犯打中我弟的左胸,人的心臟本來就靠左,嫌犯沒有常識嗎?(要致人於死)。」
高雄地院行政庭長涂裕斗:「依照被告的供詞,是為了幫死者圖取保險金,新聞報導死者的確有投保300萬元。」
儘管法官已經判決有了結論,不過家屬說他們不能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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