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賠李登輝一千萬,創下卸任元首敗訴首例的女法官郭美杏,26歲當上法官,已有10年資歷。審理這案子,她說一切平常心、就事論事,但有同事問她,怎麼有這麼大的勇氣,就連她當法官的父親還是看報紙才知道;郭美杏父親認為,當法官要有骨氣,他支持女兒的判決,難掩驕傲。
原來判李前總統敗訴的人,是自己的女兒,作父親的也大吃一驚。司法院公懲會委員郭仁和:「我今天早上看報紙才知道,說是我女兒辦的案,她昨晚回來吃飯也沒說啊!」
和家人隻字未提,可見女法官真的很「平常心」。
做出判決的女法官郭美杏,司法官33期結業,父親郭仁和曾是花蓮、士林地院院長,丈夫也是法官。
郭美杏的判決,創下卸任元首敗訴首例,更是妨害名譽案,賠償金最高紀錄。
有同事問,她是哪來的勇氣,又為什麼是一千萬這數字?郭美杏提出三點理由:她衡量雙方身份、地位、經濟狀況,加上曾參考李敖罵張俊宏是「縮頭烏龜」,被判賠300萬的論據,加上李前總統的言論,足以影響大眾,對宋楚瑜傷害巨大,判賠一千萬,合情合理。
判決書中,郭美杏寫到,李前總統一言一行,動見觀瞻,受眾人矚目,更要為沒有求證的事,負起責任。
司法院公懲會委員郭仁和:「要就事論事,你看有什麼,該怎麼判就怎麼判,要有勇氣,要有骨氣。」
這是法官父親對女兒的教誨。看來郭美杏耳濡目染,用平常心做出判決,倒是外界的反應,出乎她意料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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