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綽號勇伯的67歲攤販,看準台積電在中科蓋新廠房,每天都有4、5000名工人進出,在人行道擺攤賣肉粽、檳榔、飲料等,被連開30多次紅單,卻是一毛錢也不繳,甚至桌椅、大陽傘,全鎖在人行道上,入夜收攤後,甚至就把桌椅都鎖在圍牆的欄杆上,多次開罰、勸導不聽,這名勇伯最後就因為竊佔罪函送法辦。
最牛攤販,綽號勇伯的男子,在中科園區開餐車賣肉粽、檳榔和飲料,被員警取締連開30張罰單,他也罰不怕,甚至擺桌椅、大陽傘,佔用人行道做生意。攤販勇伯:「長官你怎麼這樣說話,擺椅子讓大家坐是怎樣啦,讓大家休息有什麼大不了的。」
警方說,勇伯把10支陽傘、18張折疊桌和70多張小凳子,全部用鐵鍊固定在人行道上,晚上收攤了,桌子、椅子還有冰桶,照樣用鐵鍊固定在欄杆上,把人行道當自己家,被警方依竊佔罪函送法辦。員警:「這鑰匙是不是你的?」勇伯:「對啦、又怎樣?」員警:「為什麼你不拿來打開?」勇伯:「他要拍照我就不開啊。」
警方說,勇伯在中科擺攤8年,鎖定台積電蓋新廠房,每天工人出入4、5000人,鄰近幾乎沒有便利商店,擺餐車不但能省攤位租金7000元,工人一有空,不是啤酒飲料一手,就是檳榔來一盒,每天收入破萬,被開了30張罰單,罰了4萬5,卻是一毛也不付。勇伯:「要什麼?」中科工人:「啤酒一手。」
勇伯:「我就賣飲料而已,一瓶20元,那有什麼利潤,也才3到5元。」
被警方依竊佔罪法辦,勇伯覺得委屈,他說自己快70歲了,賣一瓶飲料只能賺2、3元利潤,一天生意上萬元,利潤也才1000元,不懂為何警方要大動作法辦他,但警方表示,攤販違規就該罰,加上用鐵鍊綁桌椅霸佔馬路,屢勸不聽,才會將他函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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