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涉及喧騰一時的新瑞都案,前總統府資政余陳月瑛被台北地院判處一年六月徒刑,並且不得緩刑,余陳月瑛得知消息後,否認收取任何好處,她說自己也是受害者,將上訴到底。
因為新瑞都案,遭到法院判處一年六月徒刑,並且不得緩刑,余陳月瑛難以接受,她說,自己沒有拿任何好處,為了一生清譽,她要上訴到底。
前總統府資政余陳月瑛:「我是受害者,你也知道我的為人,清者自清啦。」
這件震驚一時的新瑞都案,發生在八十三年間,蘇惠珍透過剛御任的高雄縣長余陳月瑛,在湖內鄉收購大批土地,成立新瑞都百貨公司,雖然蘇惠珍財務周轉困難,仍然借重余陳月瑛的高名望,成立開發公司,對外募集資金!法官認為余陳月瑛以余家班的名望對外募款,導致大多數投資人受害,但是余陳月瑛說,她自己也是受害者。
前總統府資政余陳月瑛:「我錢借給她(蘇惠珍),她怎麼拿,湖內的土地去借錢我不知,當時我公公給我的土地,我賣了投資,我借給她,她都沒錢還我,股票也都她拿去,我一毛錢也沒留。」
余陳月瑛說,她自己只是掛名擔任新瑞都籌備處主任,沒有參與業務,有事情都是蘇惠珍在處理,他也不清楚,因此,對於這項判決,她一定會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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