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義區狠砍女友57刀!凶手逃死刑否認預謀 求判15年

  • 記者:潘千詩
  • 發佈時間:2026.11.03 09:56
  • 最後更新時間:2026.11.03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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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被告劉柏葳。(圖/潘千詩攝)

在押被告劉柏葳。(圖/潘千詩攝)

23歲男子劉柏葳不滿大5歲的夜店公關谷女提分手,去年7月30日晚間埋伏台北市信義區威秀地下停車場,朝谷女砍殺57刀,一審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檢方、劉均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2日開庭,劉坦承犯行,但否認預謀殺人,表示「希望刑度落在15年徒刑」。

高院2日傍晚首度開庭時,檢方主張,一審排除劉柏葳警詢、偵訊筆錄的證據能力有所不當,若國民法官看到相關供述,可能認定劉態度狡猾而判處極刑;且一審量刑未依家屬意見科處死刑,無法充分評價其罪責。

撇預謀殺人 辯:口角後臨時起意

劉柏葳坦承犯行,但主張一審認定事實有誤,他不是預謀也沒有計畫性,強調「我去找她之前,沒有想殺她的念頭」,彈簧刀已經買很久,是隨身攜帶,當天與谷女發生口角後才臨時起意做了不應該做的事情。

法官詢問劉柏葳請求輕判是希望獲判多少刑度?劉回答,希望落在有期徒刑15年,並說他國中肄業,之前有做過安保類、餐飲類工作,在台北市租房子,在宜蘭與父親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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