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爆料晶華滾床案!二審周玉蔻判9月、蔡玉真6月 高檢署上訴

張淑娟不滿二審判決結果,下跪哭求高院法官還她一個公道。(圖/TVBS資料畫面)
名嘴周玉蔻、蔡玉真在2022年台北市長選舉期間,因涉嫌誹謗前中國小姐張淑娟是「晶華緋聞案」滾床單女主角,一審依《個資法》各處1年6月,但二審改判周玉蔻9月、蔡玉真6月可易科罰金。台灣高檢署今(2)日針對周、蔡二人刑度上訴第三審。
周玉蔻2022年9月為幫當時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陳時中助選,接連爆料現任台北市長蔣萬安不姓蔣,還在民視政論節目上說張淑娟是蔣萬安父親蔣孝嚴當年「晶華緋聞案」的女主角,被張淑娟形容「舌頭殺人」提告,並請求法官重判。
二審法官因平等原則改輕判
二審合議庭認為,本案一審量刑刑度,相較於罪名相同案件,明顯偏離量刑行情,周玉蔻為節目主持人,是本案發動者及主導者,蔡玉真則是附和,犯罪情節較周為輕,一審卻量處2人相同刑度,顯然失衡,違反平等原則及罪刑相當原則。
二審審酌,周玉蔻前有誹謗前科,但仍未謹守職業分際,犯後否認犯行,難認有悔意,蔡玉真曾坦認己過,透露悔意,因此改判周女9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蔡女改判6月,得易科罰金。若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周玉蔻須入獄。
張淑娟痛哭阻縱放累犯跪求司法不要向惡人低頭
高院9月29日二審宣判後,張淑娟30日開記者會情緒激動下跪,懇求高院「還我們一個公道」,不要向被告低頭,縱放一個累犯,希望司法不要讓她繼續承受數位時代留下的長期影響,喊話高院法官重新看待案件相關資料。
張淑娟也具狀聲請上訴,認為量刑過輕。高檢署檢察官參酌告訴人請求上訴理由,認原判決證據取捨認定事實有理由不備等違背法令之處,就被告周玉蔻、蔡玉真提起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