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晶華緋聞案」烏龍爆料!周玉蔻、蔡玉真二審獲輕判

  • 記者:蕭沁梅
  • 發佈時間:2026.09.29 10:10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29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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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圖/TVBS資料畫面)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圖/TVBS資料畫面)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蔡玉真2022年間多次公開指稱前中國小姐張淑娟是「晶華緋聞案」女主角,導致張淑娟提告誹謗。台北地方法院一審時,分別判處周玉蔻與蔡玉真有期徒刑1年6月。案經上訴後,高等法院今(29)日改判周玉蔻有期徒刑9月,不可易科罰金;蔡玉真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周玉蔻、蔡玉真誹謗張淑娟 一審各判1年6月

據了解,2022年9月,周玉蔻多次在公開場合質疑蔣萬安血統,並指出其父蔣孝嚴的「晶華緋聞案」女主角有中國小姐、空姐背景,周玉蔻隨後在節目中點名為1988年的中國小姐張淑娟。

隔日,周玉蔻又在臉書發文「晶華飯店緋聞案女主角張淑娟,雖然沒有如願嫁給當時的章孝嚴、變成『蔣夫人』,後來嫁的林靖哲夫家,跟連戰、蔣孝武黨國家族都沾親帶故,應該也是手腕一流的狠角色!」

蔡玉真也在政論節目上表示,「從1999年案發時間擔任晶華飯店VIP訂房主管的口中,確認當晚訂房和章孝嚴滾床單的女主角就是張淑娟」。

對於遭指是滾床案女主角,張淑娟不滿,第一時間反駁並提告2人加重誹謗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台北地院一審審理時,判處周、蔡各1年6月有期徒刑。案經上訴二審時,周玉蔻辯稱查證來源來自飯店人員及蔡玉真,事後已公開道歉,願再於法庭道歉;蔡玉真則表示,發現錯誤後立即刪文,坦言「這件事讓我後悔一輩子」。

高等法院今日審理後,撤銷原判決,改判周玉蔻有期徒刑9月,不得易科罰金;蔡玉真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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