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幫詐團洗錢一審判5月 仙塔律師「願繳20萬」盼緩刑

  • 記者:潘千詩
  • 發佈時間:2026.10.28 11:32
  • 最後更新時間:2026.10.28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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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正妹「仙塔律師(Santa)」李宜諪,涉嫌替「鉅新匯」靈骨塔詐團主嫌吳芳儀洗錢、洩密案。(圖/TVBS)

網紅正妹「仙塔律師(Santa)」李宜諪,涉嫌替「鉅新匯」靈骨塔詐團主嫌吳芳儀洗錢、洩密案。(圖/TVBS)

網紅正妹「仙塔律師santa」李宜諪因涉嫌洩漏陪偵訊息給尚未到案的靈骨塔詐團成員,又協助主嫌吳芳儀賣掉首飾、車輛,阻礙檢警追查贓款被訴。一審依洗錢罪判處5月、併科罰金8萬元,洩密無罪。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今(28)日開庭,李宜諪透過辯護律師提出願繳納20萬元公益金,請求宣告緩刑。

李宜諪上訴:願繳20萬換緩刑

李宜諪的辯護律師陳少璿主張,檢方上訴無理由,李女沒有掩飾、隱匿犯罪所得的洗錢犯意,且李女自白、無前科,也沒有犯罪所得,涉及洗錢的目的也不是想幫吳芳儀脫產,一審卻未說明沒有宣告緩刑的理由,才會提起上訴,並稱李女願繳20萬元公益金作為緩刑條件。

律師強調,檢方與原審對洩密的法律見解不同,李女坦承起訴事實,但是否涉及洩密的法律適用爭議,請庭上依法判決。

因李宜諪的限制出境出海將在10月31日屆滿,律師表示,李女坦承犯行,也以70萬元交保,保證金由家人籌措,足以擔保不逃亡,加上遵期到庭,一審刑度也不足以使執業律師逃亡海外,無逃亡動機。

檢察官表示,有延長出境出海的必要。法官庭末諭知,待合議庭評議後通知結果。

一審認定構成幫助洗錢但洩密無罪

起訴指出,吳芳儀、呂英菖2022年起從事靈骨塔投資詐騙,至少10人受騙、金額達1.6億元。吳女2025年4月聲押獲准後,專案小組準備查扣資產時發現,吳女名下休旅車在收押後被過戶,查出李宜諪涉案。吳芳儀聲押當天,原委任律師趙浩程辯護,趙請李宜諪代班,李再找蔡沅諭分工。

吳女羈押後,李宜諪在LINE群組轉述吳女指示,要求變賣手鍊、戒指及車輛,並稱吳女說「一定要賣,怕車子到時候被扣走」。

一審認定,李宜諪並未參與實行犯罪,應是基於幫助故意,對洗錢行為資以助力,構成幫助洗錢;李女並未交出資料或對案外人談及案情,洩密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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