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3支手機藏翻案關鍵?律師團聲請重製250GB資料獲准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妻陳佩琪。(資料圖/潘建樺攝)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在京華城案、民眾黨政治獻金案的律師團日前聲請閱卷,台灣高等法院9月29日裁准其委任律師鄭深元複製卷證,帶走約250GB的行動硬碟檔案,如今聲請內容曝光。鄭深元主張,檢方鑑驗扣案手機時,僅擷取柯文哲與特定人士對話,可能遺漏有利證據,聲請重製3支手機資料,經高院開庭檢閱後,裁准重製,但禁止散布、公開播送或作訴訟外使用。可抗告。
質疑檢「選擇性取證」防有利證據被消失
鄭深元聲請主張,柯文哲的iPhone xs max、iphone 15 pro手機,被法務部廉政署搜索扣押,經檢察官取證、鑑驗完成,但主要是擷取柯與沈慶京、李文宗、李文娟等特定人的對話紀錄,沒有柯與北市府人員、民眾黨黨部人員、競選團隊等其他人的對話記錄。
鄭深元指出,2支手機內柯文哲與其他聯絡人的通訊對話記錄及截圖照片,可能存有對柯有利的證據,聲請檢閱並重製2支手機內的通訊對話記錄及截圖照片,保障柯的權益,另行聲請追加重製已扣案但未做為證據的柯文哲HTC手機內容。
高院裁准重製3支手機資料
高院指出,《刑事訴訟法》規定,辯護人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重製或攝影等,鄭深元為柯文哲選任辯護人,聲請檢閱、重製3支扣案手機內的資料,已敘明正當理由。
裁定指出,合議庭9月29日當庭供鄭深元及檢察官檢閱後,手機資料夾內確實有LINE對話內容,且檢察官也表示,對鄭深元聲請重製資料無意見,裁定准許重製3支手機內的資料,並諭知不得散布、公開播送,或為非正當目的使用,禁止再為轉拷或為訴訟外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