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發現撞到人?嘉義騎士遭大貨車輾斃 冷血駕駛肇逃稱「無感」

  • 記者:林雅婷
  • 發佈時間:2026.10.07 16:07
  • 最後更新時間:2026.10.07 16:07
將網站加入你的 Google 偏好搜尋來源,更容易搜尋到喜歡的內容
(圖/TVBS)

(圖/TVBS)

嘉義縣民雄鄉今年5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43歲楊姓男子駕駛營業大貨車,疑因未注意車況向右偏行,擦撞慢車道的機車,導致賴姓騎士倒地後遭輪胎輾壓、頭頸部重傷不治。楊男肇事後未下車查看或報警救護,反而直接駛離現場。嘉義地檢署近日偵結,依過失致死及肇事逃逸等罪嫌將楊男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分論併罰。

快車道偏行擦撞慢車道機車 騎士頭頸重創身亡

今年5月22日上午8時9分許,楊姓男子駕駛營業大貨車,沿民雄鄉文化路快車道由北往南行駛。當車輛行經文化路與工業一路交岔路口時,楊男疏未注意車輛行駛應保持安全距離及前後左右車況,車輛向右偏行,導致大貨車右側車身與慢車道的機車左側發生碰撞。機車騎士賴男當場人車倒地,隨後不幸遭大貨車輪胎輾過,因頭頸部開放性損傷,傷重不治死亡。

駕駛聲稱「不知撞到人」遭打臉

然而事發當時天候晴朗、日間自然光線良好,且道路乾燥無缺陷或障礙物,視距良好,楊男並無不能注意之情形。然而楊男肇事後未呼叫救護車、未報警,亦未留下姓名及聯絡方式,即駕車離開現場。

案件經家屬提告後,警方調閱現場監視器、行車紀錄器、公路監理系統資料,並配合現場勘查、相驗與車輛鑑定循線追查。楊男於警詢及偵查中雖承認當時駕駛大貨車,卻否認肇事逃逸,辯稱「沒有發現與人發生交通事故」。

對此,檢方調查指出,大貨車行經肇事地點時已有明顯碰撞聲響,車身亦出現高低起伏,駕駛應可察覺已發生事故並可能造成傷亡。檢方比對相關影像、車輛行駛狀況及鑑定結果後,認定楊男辯詞不可採信。

涉過失致死與肇逃 檢方建請分論併罰

嘉義地檢署認定,楊男已觸犯過失致死罪,以及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而逃逸罪。由於兩罪行為互殊,檢方依法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進行分論併罰。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