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男遭控「性侵少年19次」還威脅下降頭 法院這原因判無罪

  • 記者:陳佳宜
  • 發佈時間:2026.10.07 15:59
  • 最後更新時間:2026.10.07 15:59
將網站加入你的 Google 偏好搜尋來源,更容易搜尋到喜歡的內容
(圖/AI 生成)

(圖/AI 生成)

嘉義一名少年先前指控寄住男子家中期間,遭對方以要求償還債務、宗教信仰及「下降頭」等話語施壓,對其犯下多達19次之強制性交與強制猥褻行為。檢方據此提起公訴,惟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比對少年歷次陳述及雙方通訊紀錄,認定指控內容存在多處重大矛盾且證據不足,依法判處男子無罪。此外,法院認定少年涉嫌虛構遭強迫情節,已依職權向檢方告發其涉嫌誣告及偽證罪。

寄住男家控遭下降頭性侵!對話矛盾獲判無罪

判決書指出,2023年9月間男子與少年相識,少年經父母同意後,自同年底起寄住於男子住處。檢方起訴指出,男子明知少年未成年,卻涉嫌於2024年2月至9月間,以要求償還住宿費、家人債務及「下降頭」等言詞進行脅迫。

男子於庭訊時坦承曾與少年發生過2次性行為,但堅決否認有任何強迫情事,主張雙方行為均出於自願。合議庭審理發現,少年對於性行為發生之次數、具體過程及受脅迫之方式等重要情節敘述存在落差。少年後續還自製手寫筆記,但法院認定其證明力相當有限。

法院進一步調閱並比對雙方之通訊軟體對話紀錄,少年雖聲稱部分訊息係男子擅自登入其帳號傳送,但相關說明前後不一;綜合全案卷證,並無具體事證可資證明男子曾以強制手段違反少年意願,依無罪推定原則判決男子無罪。

由於少年涉嫌虛構遭強迫之情節,並於偵訊及法院審理具結後,針對案情重要事項作出不實陳述,嘉義地院已依法依職權向檢察官告發少年涉犯《刑法》誣告罪與偽證罪,由檢方另行立案偵辦。全案可上訴。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