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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吃免錢牢飯 男2度酒駕警所自首

記者 魏嘉良 彭心一 / 攝影 陳書賢 雲林 報導
發佈時間:2012/12/16 12:54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雲林有一名男子想坐牢想瘋了,曾經酒後騎車到派出所,要求警方送辦,當時被判了拘役30天,沒想到,他為了吃免錢牢飯,昨天故技重施,一口氣灌了15瓶啤酒,蓄意酒駕,直奔警察局,向警方強調自己是累犯,又無照駕駛,要求重判15年,不過,酒駕的法定刑只有2年,男子沒有肇事,按照往例,最多只會判幾個月,男子的計畫恐怕無法實現。

男子沒有戴安全帽,騎車直奔派出所,這個時候,他已經喝醉醺醺,手上還拿著酒瓶,在門口不斷叫囂,最後員警出來發現,男子喝的酩酊大醉,還要求警方將他移送法辦。

酒駕男子:「我在我家喝一喝,騎車過來的。」

嫌犯聲稱,在家喝了12瓶啤酒,又跑到附近便利商店,喝了3瓶,經過酒測,酒測值高達0.61,男子說,自己是累犯,請求法官從重量刑,一定要判15年。

警方:「他想說上一次酒駕,法院輕判他30天,太少了,想被關長一點。」

警方表示,這名嫌犯是一名廚師,失業後,沒有找到工作,早在今年6月,就曾經蓄意酒駕,遭到拘役30天,現在想吃牢飯,又故技重施,帶著棉被,主動投案。

警方:「周姓嫌犯他自己講,帶著棉被,準備要被關,希望法官判重一點。」

法界人士表示,酒駕的法定刑,最重只有2年,尤其男子沒有肇事,這種情況最多只會判幾個月,男子想吃長期免錢牢飯,恐怕無法如願。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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