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肉「內臟、血水」打包一起賣!他面交驚:還看得到殘肢

  • 編輯:梁雪婷
  • 發佈時間:2026.09.30 16:31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30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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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網路上公然販售狗肉。(圖/翻攝自社團法人新竹縣流浪動物珍愛協會臉書粉絲專頁)

有人在網路上公然販售狗肉。(圖/翻攝自社團法人新竹縣流浪動物珍愛協會臉書粉絲專頁)

中秋佳節,台灣許多民眾都會烤肉聚餐。未料就在團圓前夕,社團法人新竹縣流浪動物珍愛協會發現,有不法份子趁勢賺取烤肉錢,在網路上販售各種野生動物肉品,甚至連明令禁止的狗肉也作為交易對象,且地下交易相當盛行。協會以身入局,假裝是買家購買3公斤狗肉,還被對方嫌「太少」,建議連同內臟一起買才願意出貨。而當貨品到達時,赫然可見疑似犬隻的下半身、雙腳與尾巴,還有一袋裝著牠的內臟及血水,畫面極其殘忍!

法律明文禁止「買賣與食用狗肉」 網路交易仍猖獗

社團法人新竹縣流浪動物珍愛協會昨(29)日在臉書粉絲專頁發文表示,當許多人準備回家團圓時,卻有主人焦急到處尋找失蹤的寵物毛孩。更令人憤怒的是,網路上至今仍有人公然兜售各種野生動物與來源不明肉品的交易訊息,包括台灣法律早已明文禁止買賣與食用的「狗肉」!

事實上,台灣早在2017年4月11日即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正式將「禁止食用、購買、販賣及持有貓狗肉」明文納入法律中,成為亞洲首個全面禁食貓狗肉的國家。依現行法規,販賣、購買、食用或持有犬貓屠體、內臟或含有其成分之食品者,可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主管機關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若涉及任意宰殺、故意傷害致動物肢體殘缺或器官喪失,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協會剖析認為,風氣之所以猖獗,在於罰則嚇阻力度不足。賣家心存僥倖,深知只要沒被抓到「宰殺的證據」,最後往往只會進行行政裁罰。對此,協會感到十分憤怒,也非常希望能推動修法改善。

協會人員以身入局面交 驚見完整的地下狗肉產業鏈

協會人員於27日親自在網路上聯繫一名狗肉賣家。對方開價每公斤700元,他們原本只購買3公斤,卻遭嫌數量太少、沒有利潤,加上還要找人運送會很「不划算」,因此主動建議「連狗的內臟一起購買」,才願意出貨。最後,交易內容總共約7公斤,地點定於湖口地區。

交易當天,現場出面取貨與運送者,為一名從台中北上的越南籍移工,該移工供稱係利用假日替賣家跑腿賺取1,000元運費,肉品則是在台中山區向另一名陌生外籍人士取得。而收到的包裹中,一袋是約3公斤狗肉,可以清楚看到一隻疑似狗的下半身、雙腳與尾巴;另一袋則疑裝著牠的內臟及血水。

協會指出,這起案件暴露出一條在台灣地下運作的完整狗肉產業鏈,涉及網路接單、肉品供貨、專人運送與實體交易,甚至有境外人員遠端操控。警方目前已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進一步釐清肉品來源與完整運送路線。協會強調,在台灣就必須遵守台灣法律,這絕非「飲食文化差異」,而是嚴重的法律問題。除了呼籲警方追查上游源頭,更盼社會重視並修法嚴懲,杜絕非法地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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