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吃柚子皮別亂丟!3縣市「算垃圾」 丟錯罰6000元

  • 編輯:梁雪婷
  • 發佈時間:2026.09.28 10:29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28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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柚子皮在各縣市回收規定不一。(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柚子皮在各縣市回收規定不一。(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每逢中秋佳節,許多民眾都會享用柚子、月餅等美食,但吃完後的柚子皮該如何處置,經常讓人困惑。隨著台灣垃圾分類落實,各縣市環保局提醒,柚子皮在不同地區的分類規定有所差異,民眾排出前務必釐清當地政策,若違反分類規定,將可依《廢棄物清理法》最高處以新台幣6000元罰鍰。

「柚子皮」在多數縣市被歸類在廚餘 屬於可回收

在雙北與中南部多數縣市,柚子皮大多歸類為廚餘。臺北市環保局表示,自115年1月1日起,家戶廚餘不再區分「養豬廚餘」與「堆肥廚餘」,柚子皮、橘子皮等水果外皮均統一併入廚餘回收;不過質地堅硬的椰子殼與榴槤殼,則需單獨裝袋交由回收車清運。

高雄市環保局規定,柚子皮屬於廚餘範疇。(圖/翻攝自高雄市環保局官網)
高雄市環保局規定,柚子皮屬於廚餘範疇。(圖/翻攝自高雄市環保局官網)

新北市與高雄市環保局也指出,柚子皮屬於廚餘範疇,其中新北市要求椰子殼與榴槤殼等硬殼需切小(10公分乘10公分以下)或對剖處理;桃園市與臺中市則提醒,水果皮與果殼瀝乾水分後即可作為廚餘回收。

桃園市環保局說明,水果皮瀝乾水分後即可作為廚餘回收。(圖/翻攝自桃園市環保局官網)
桃園市環保局說明,水果皮瀝乾水分後即可作為廚餘回收。(圖/翻攝自桃園市環保局官網)

3縣市將柚子皮劃入一般垃圾 不可回收

不過,並非所有縣市都將柚子皮視為廚餘。新竹市與苗栗縣環保局明確指出,柚子皮應劃入「一般垃圾」處理。此外,基隆市因目前僅回收「熟廚餘」,因此水果皮同樣不可作為廚餘回收,民眾須直接投入一般垃圾車。

違規分類恐遭罰 最高可開罰6000元

各縣市環保局強調,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規定,家戶廢棄物需依規定妥善分類,若未遵守,將可依同法第50條開罰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不等的罰鍰。提醒民眾在清理節慶廢棄物時應多加留意,避免因一時疏忽而荷包失血。

廢棄柚子皮變身「天然蚊香」 3步驟輕鬆DIY

柚子皮3步輕鬆變身「天然蚊香」。(圖/翻攝自臉書粉絲專頁「綠在皇后山 Queens Hill Recycling Store」)
柚子皮3步輕鬆變身「天然蚊香」。(圖/翻攝自臉書粉絲專頁「綠在皇后山 Queens Hill Recycling Store」)

若覺得柚子皮直接丟棄很可惜,香港資源回收中心「綠在皇后山 Queens Hill Recycling Store」在臉書粉絲專頁分享,可以將其製成「天然蚊香」。過程只需簡單三步驟:首先保留柚皮白色海綿層切成條狀,接著放置於陽光下徹底曬乾至水分全無,最後將乾燥柚皮放入耐熱容器中點燃悶燒,即可散發淡淡柑橘清香並達到天然防蚊效果。特別提醒,點燃時務必使用耐熱器具並注意用火安全,遠離易燃物,輕鬆讓廢棄果皮搖身一變成居家防蚊好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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