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童遭凌虐「顱內出血」 新竹寄養家庭科技男二審改判11月

5歲寄養童被凌虐。(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新竹縣從事半導體業的徐姓男子取得寄養家庭資格後,受家扶基金會委託照顧5歲林姓寄養童。他被控2023年2月1日造成林童頭部受創後,僅以冷凍食品冰敷、安置倒臥在廁所地板,延誤約4小時才送醫,導致林童顱內出血等嚴重傷勢。一審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罪判刑1年,徐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23)日改判11月徒刑,可上訴。
徐男與妻子自2022年5月6日起,受家扶基金會新竹分事務所委託照顧林童,由徐男擔任林童的主要照顧者。
寄養童遭反覆凌虐致顱內出血
照顧期間,徐男多次在住處凌虐、傷害林童。其中,2023年2月1日下午5時許,徐男和林童2人單獨在家時,他讓林童頭部遭受嚴重撞擊,且見林童陸續出現步履不穩、身體癱軟、無法正常言語、嗜睡情形,卻僅用冷凍食品替林童冰敷後,安置在住處4樓廁所地板,遲至當晚9時許才與妻子將林童送醫。
醫院診斷評估,林童高度懷疑外力造成腦傷,後遺症嚴重,需長期觀察、服用抗癲癇藥物及復健並向警方通報。
徐男矢口否認犯罪,但高院綜合全案證據,認定林童所受傷勢確是遭他反覆施以傷害及凌虐行為所造成,但一審誤認林童所受腦傷係不明原因受撞擊後,加以被告延誤就醫而造成,容有違誤,應以撤銷改判。
匯款50萬到安置帳戶二審獲減刑
高院審酌徐男對林童所施加之傷害、凌虐行為,嚴重妨害林童身心之健全,且林童頭部傷勢經治療後,腦部仍有異常放電情形,經定時回診、服用抗癲癇藥物後始好轉;被告犯後始終否認犯罪,但在二審期間已自行匯款50萬元至林童的社會局安置帳戶作為補償等一切情狀,改判處11月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