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伍半個月就逃兵!役男躲2個月落網 二審結果反轉重判5個月
- 記者:沈建邦
- 發佈時間:2026.08.22 12:27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22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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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22 12:27
桃園男逃兵2個月遭逮,二審被判更重。(圖/TVBS)
桃園一名男子於2024年5月進入陸軍某步兵營服役,不料入伍僅半個月,竟趁休假離開營區,一去不復返,躲藏於不詳地點遭到桃檢通緝,失聯兩個月後遭憲兵隊逮捕。案經法院審理,原判拘役40日,檢方認刑度太輕上訴,二審撤銷原判決,依無故離去職役逾30日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
成通緝犯躲2個月仍被逮
軍方發現該名男子逾期未歸後依法通報,桃園地檢署獲報隨即對其發布通緝,該名男子在外面一路躲藏長達2個月,最終由桃園憲兵隊掌握線索循線追查,順利將人逮捕到案並移送法辦。
一審判40日檢方不服上訴
法院審理後,一審依《陸海空軍刑法》無故離去職役逾6日罪,判處男子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然而檢察官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強調該名男子實際離營時間已超過30日,一審適用法條與量刑顯然過輕。
二審改判有期徒刑5月
桃園地院二審審理認為一審認事用法不當,法官指出,該名男子身為現役軍人本應恪守軍紀,竟擅自離營,不僅影響軍隊紀律,也耗費司法與軍方資源;考量其始終坦承犯行,最終撤銷原判決,改依無故離去職役逾30日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















